给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薪酬吗
炎炎夏日,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成为关注焦点。这也引发了会计处理上的讨论:防暑降温费是否应计入职工薪酬?本文,之了君将从会计准则的角度出发,探讨这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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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薪酬吗?
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都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费相关会计分录:
防暑降温费用属于公司的福利,可以现金或物品的形式来发放。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知识拓展: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总结而言,防暑降温费作为企业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支出,确实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各位会计人正确理解和处理这一费用。如果你还想要了解更多会计处理方法,欢迎到之了课堂来查阅相关文章,也可以在答疑中心咨询专业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