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收汇晚于退税申报截止日期,还能申报出口退税吗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7-06 14:25:22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合同收汇晚于退税申报截止日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是否影响如期申报出口退税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此问题,为企业提供明确指导。
一、出口合同收汇晚于退税申报截止日,能如期申报出口退税吗?
可以。
公司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2024年6月30日)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截止期限(2023年出口货物的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为2024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后的,按照规定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相关出口合同等举证资料,即可视同收汇,正常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情况应当在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前完成收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
二、出口退税基本政策有哪些?
1、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
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
① 出口的货物前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
② 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
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适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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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即便出口合同收汇晚于退税申报截止日,企业仍有可能通过合规程序如期申报出口退税。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准备充分资料,确保退税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