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税的发票还能冲红吗?怎么处理
已经交税的发票还能冲红吗?估计仍有不少会计人对于发票方面的有关情况还不够了解。那么今天,之了君就带各位会计新人了解发票冲红的相关问题,如果你还不清楚,一定要往下看噢!
可以。
如果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购货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后,应该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的转出会对原有的进项税抵扣产生影响。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需要注意的是,转出的进项税额必须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之月进行,并且要进行逐项核对,确保按照实际转出。在红字发票作废的情况下,该发票开具方必须在红字发票作废时办理销项税额的抵扣。同时,在红字发票的开具上还需填写完整的申请单。申请单的填写应该包括原始蓝字发票的基本信息,包括发票号码、税收分类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和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增值税率、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税率、税额等。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对进项税额的核算准确无误。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由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申请也可以由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提出申请。
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明确,销货方将专用发票交给购买方,应由收到发票的购买方申请,填写红字发票申请表并上传税务机关。
应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又分为增值税发票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且进行了抵扣之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
第二种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符;
③所购项目不属于增值税抵扣项目范围。
以上几种情况均由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进行红字发票申请。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一种情况,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拒收;
第二种情况,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由于在升级版上,企业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申请表上均有销货方和购货方,已认证和未认证的选项,纳税人要按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正确选择红字发票的申请人,否则无法完成红字发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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