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要求有哪些?发票盖章热点问题回答
很多刚入行的会计新人,可能对发票盖章这一部分的内容不是很清楚。事实上,每年都有很多会计人因为这方面的失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今天,之了君给大家整理一下发票盖章要求!还附有发票盖章热点问题回答,一起往下看吧!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一定。
1、所有的纸质版发票均需要盖章
2、电子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以发票右下角是否出现“销售方(章)”的字眼为准,有则需加盖,无则无需加盖。
3、全电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盖章。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右下角有销售方(章)字样的、开票品名栏是“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的需要盖章,右下角无销售方(章)的字样、开票品名栏是“项目”的无需盖章。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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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整理的发票盖章要求及发票盖章常见问题答疑,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当然,以上只是部分关于发票盖章要求的汇总情况说明,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学习更多有关于发票方面的知识点,建议大家可以及时到之了课堂来报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