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有何区别?如何计算
做会计,怎么可以不知道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面的知识点。这两个税种是所有会计人几乎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接触到的,更是大家需要学会的知识点。例如,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有何区别?如何计算?接下来,之了君给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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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一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消费税-包装物押金: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如何计算?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3、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有何区别以及如何计算,相信大家对于这方面情况比较了解了。如果小伙伴们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的实用会计知识点,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到之了课堂来报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