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怎么处理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2-06 11:37:00
2023年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怎么处理?
案例: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发票开具日期在2023年1号公告发布前,无需追回发票。
1.符合2023年1号公告规定的,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2023年1月9日)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2.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正确开具发票的需要重新开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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