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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0-22 13:49:34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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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e不对吗?不是说行政复议时候不中止行政处罚吗?

同学你好,e选项说的不是行政复议,而是行政救济,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如果是行政诉讼则不需要先缴纳罚款。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4-10-22 13:49 38次浏览

你好老师怎么判断会计确认收入呀

会计上确认是根据收入确认“五步法”原则,那么简单来说主要是看风险报酬是否发生转移,比如选项A,货物已交付购买方,那么后续货物毁损灭失或产生收益也属于购买方,则风险报酬转移;选项B,货物交付受托方,该货物还是属于企业自己的,并没有转移给受托方,风险报酬并未转移。 专业指导-陈老师 2024-10-22 13:48 33次浏览

研发费用里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吗?有道大题里说不是但是讲义里说包括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包括无形资产摊销的哦;无形资产摊销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专业指导-陈老师 2024-10-22 13:48 31次浏览

老师 这道题为啥选A呢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本题中,应分摊的期间费用=1150*4800/24000=230 技术转让所得=4800-1200-230=3370 应调增=500+(3370-500)*0.5=1935 专业指导-陈老师 2024-10-22 13:47 34次浏览

有面上边,价税分离的百分之5是啥,忘记了

请问同学说的是哪一道题呢,左上角第一道解析吗,那个不是价税分离,是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计算公式。 房地产开发费用两种扣除方式: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专业指导-陈老师 2024-10-22 13:47 43次浏览

老师,D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怎么理解?

行政强制执行同学就记这5个就可以了哟,其余都不属于哟 专业指导-钟钟老师 2024-10-22 11:56 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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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这里为什么不要加上2w的财产租赁收入,这里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不是销售收入么?那应该包括财产租赁收入吧,所以为什么不是122✘0。005

张某出租的仓库是自己名下的,和独资企业无关。 张某出租仓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按经营所得。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10-20 10:42 29次浏览
精华

请问老师,药酒也是复合计税吗?

药酒不是复核计税,是其他酒按照10%,本题是因为没有分开核算,从高适用了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专业指导-锋华老师 2024-10-18 11:11 32次浏览
精华

老师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票可计算抵扣9%进项生产领用在抵扣1% 为什么取得1%的专票只能抵扣1%[捂脸]

取得1%的专票只能凭票扣除,3%专票可以计算扣除。 专业指导-锋华老师 2024-10-18 17:23 29次浏览
精华

土地转让是不动产还是无形资产来着?按照什么税率交税?另外这个土地使用权是权益性无形资产么?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专业指导-晶晶老师 2024-10-17 18:44 65次浏览
精华

老师,请问税务工作人员的逃税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怎么区分?麻烦举例说明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与逃税人相互勾结,故意不履行其依法征税的职责,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的,应该将其作为逃税罪的共犯来论处。 但如果行为人知道了某人在逃税,出于某种私利,而佯装不知,对逃税犯罪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并因此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只能认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税务师的涉税法律考察不会太深入,您不用考虑太深入。 专业指导-锋华老师 2024-10-16 15:39 77次浏览
精华

卷烟的计税价格为什么用税务局核定的利润倒推价格,原本出厂价没有比倒推价格低超过30%啊,这个计税价格什么时候需要用核定的,什么时候可以不用?

同学你好,自2012年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主要是因为防止生产商降低出厂价格,提高批发价格,以将高税率的卷烟在出产环节变成低税率的卷烟,少交消费税。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4-10-16 08:42 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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