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税务机关行政复议找谁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9-02 17:01:57

如果说目前正在备考复习2024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应该对于税务行政复议这个词语不会陌生。是税务师考试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中的知识点,也是往年经常要考到的重要考点。接下来,之了君就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部分的内容。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税务机关行政复议找谁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

1.特殊情况下: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①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二、税务机关行政复议找谁?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信息,对于考生们备考好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有很大的好处。同步,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涉及的其他重点内容也有很多,考生们如果说在备考复习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不知道如何去学习解决的话,不妨到之了课堂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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