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税法基本原理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0-30 17:50:38
【高频考点 1】税法的解释
税法的解释是指其法定解释,即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其条文进行的解释。
1.税法立法解释:指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包括事前解释和事后解释。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 立法解释是指事后解释。
2.税法司法解释:指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 定,可进一步划分为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查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3.税法行政解释:也称税法执行解释,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等如何具体应用所作 的解释。主要由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下达的大量具有行政命令性质的文件、“通知”或“公告”构成。
4.字面解释:按照文义解释原则,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字面解释是 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税法解释首先应当坚持字面解释。
5.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精神与目的,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6.扩充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高频考点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纳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 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更多请点击左侧下载按钮,快来下载观看吧!
点击下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