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增值税纳税人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0-30 17:39:28
【高频考点 2】增值税纳税人
一、分类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一)登记范围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二)登记程序
1.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信息是指填写在《增值税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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