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继续教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取得证书,在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最近有一些考生在询问税务师继续教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下面之了君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一、税务师继续教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
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可知: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地方税协批准后可以顺延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
(一)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原因。
二、税务师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且不符合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点:
1、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3、拒不接受继续教育,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
4税务师当年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以上是之了君关于税务师继续教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的解答,如果考生确实是属于上面的几种情形是可以申请顺延,但不能影响下一年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