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第七章 契税
第七章 契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契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房屋权属的典当,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B.国有控股公司以其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在新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 50%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C.事业单位改制,若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如果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职工,与原事业单位全体职工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D.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答案】B
【解析】国有控股公司以其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在新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 85%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 下列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 )。
A.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承受人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B.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装修费用
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
D.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承受房屋的公允价值
【答案】A
【解析】选项 B,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选项 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为计税依据;选项 D,房屋交换,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3. 根据契税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超过 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劳动用工合同,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
B.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C.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D.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答案】D
【解析】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 某公司2017年8月以3500万元购入一幢旧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已提折旧2000万元。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金额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应缴纳契税( )万元。
A.300
B.180
C.105
D.100
【答案】C
【解析】房屋买卖的,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该公司应缴纳契税=3500×3%=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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