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会《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来源:之了课堂
2024-12-17 14:50:18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的第九章,聚焦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两大核心领域。这两部分内容不仅是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更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为了助力25年注会备考,之了君带来了2025年注会《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的相关内容,备考2025年注会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注会《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推荐阅读: 

☞ 2025年注册会计师章节知识点各科汇总(上)注会考生速看

☞ 2025年注册会计师章节知识点各科汇总(下)注会考生抢先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部分)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3)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5)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

2.法定减税(部分)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2.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150%

 202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启,更多注会备考干货,欢迎到之了课堂查询了解。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注会《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的全部内容。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