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会《税法》第八章&九章:资源税、环保税等知识点总结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8-12 16:03:43
在注会《税法》的学习征程中,第八章和第九章的内容不容小觑。为了助力24年注会备考,之了君带来了2024年注会《税法》第八章&九章:资源税、环保税等知识点总结的相关内容,2024年注会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正在陆续更新中,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阅读:
第八章:资源税、环保税
一、资源税减税、免税项目
二、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确定的基本方法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1.法定免税(部分)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3)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5)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
2.法定减税(部分)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2.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150%
提示: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2024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启,更多注会备考干货,欢迎到之了课堂查询了解。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注会《税法》第八章&九章:资源税、环保税等知识点总结”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