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重要知识点:消费税法
随着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脚步日益临近,考生们对于《税法》科目的复习也进入了关键阶段。在众多的税法条目中,消费税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考点。为了助力24年注会备考,之了君带来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的相关内容,2024年注会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正在陆续更新中,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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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税依据为移送数量、同类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用于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a.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b.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受托方代收代缴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2.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处理
(1)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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