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8-03 14: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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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申请人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提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由此产生的借款偿还义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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