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六&七章:附加税费、烟叶税
税法学科整体知识结构清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税法基本理论、十八个实体税种和税收征管。为了助力备考,今天之了君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六&七章:附加税费、烟叶税、关税和船舶吨税法的相关内容,正在复习税法的考生,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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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留抵退税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价外补贴=烟叶收购价款×10%
【提示】烟叶税计税依据中的“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确定,如下表所示
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确定
2.关税法定减免税
下列进出口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免征关税;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1.船舶吨税税收优惠(部分)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2)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3)捕捞、养殖渔船;
(4)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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