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十一&十二章: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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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监盘的作用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
(2)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
2.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1)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2)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
(3)检查存货;
(4)执行抽盘。
3.存货监盘本身并不足以供注册会计师确定存货的所有权。
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其他实质性审计程序以应对“权利和义务”认定的相关风险。
4.存货盘点的时间安排
如果存货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进行,注册会计师除实施存货监盘相关审计程序外,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5.存货的存放地点,以确定适当的监盘地点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包括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租赁的仓库,以及第三方代被审计单位保管存货的仓库等),并考虑其完整性。
6.存货盘点范围
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
对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取得其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单独存放、标明,且未被纳入盘点范围。
企业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
盘点库存现金的时间和人员应视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但现金出纳员和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参加,并由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盘。
监盘库存现金的步骤与方法主要有:
1.查看被审计单位制定的盘点计划,以确定监盘时间。对库存现金的监盘最好实施突击性的检查,时间最好选择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监盘范围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部门经管的所有现金。
2.查阅库存现金日记账并同时与现金收付凭证相核对。
3.检查被审计单位现金实存数,并将该监盘金额与库存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作出调整。
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监盘表”中注明,必要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调整。
4.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监盘时,应将监盘金额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并对变动情况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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