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4-20 14:05:22

众所周知注会税法知识点细碎,个别税种间串联度高、关联性强、关系网复杂,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复习计划,并多关注教材变动点为了助力大家更好地备考2023年注会,今天之了君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的相关知识点,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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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税依据为移送数量、同类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用于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a.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b.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受托方代收代缴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如下: 

①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2.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处理

(1)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如下表所示:

计征方式

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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