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注册会计师年检(非执业会员)通知!年检截至12月20日

来源:之了课堂
2024-12-02 14:25:55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发布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年检(非执业会员)通知,明确规定了年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所有非执业会员需密切关注,确保按时完成年检,以免影响个人资格。详细内容请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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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4注册会计师年检(非执业会员)通知!年检截至12月20日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 津注协【2024】62号】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津注协〔2009〕71号)的有关规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46号)的文件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将组织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2月31日会员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执业会员。2024年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三、年检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非执业会员2023年度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入会的,经市注协批准,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减半。以前年度学时不满足要求的,应于本次年检前多学补足。

(二)交纳会费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2023年度按每人100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登记办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一)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四、年检方式

非执业会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微信小程序),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进行年检。

行业系统登录账号为非执业会员编号,会员可通过全科合格证及身份证号(18位或15位)等信息,在行业系统“会员服务”-“非执业会员编号查询”处查询。

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忘记密码或密码错误,可点击“找回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果无法找回,请拨打中注协技术支持电话修改密码。

登录行业系统后,点击“年检提请”,按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后再点击“年检申请”。系统自动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判定,学时满足要求时,“去支付”为绿色按钮,点击按钮后,会弹出二维码,微信扫码即可交费通过年检;学时不满足要求时,“去支付”为灰色,无法交费。年检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五、年检结果和查询。

(一)年检合格。非执业会员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并交纳会费,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即为年检合格。

(二)暂缓年检。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级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不予通过。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未按时交纳会费;

3.《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年检完成后,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询2024年(即2023年度)年检结果及个人历年年检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二)年检补检。2021年至2023年漏检的非执业会员,在当前年度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大于等于累计标准学时的情况下,可于本年一并补检。因系统设定,会员补检时,只可提请本年年检。在2024年年检通过后,历年年检信息中会自动补充漏检年份的年检结果。

(三)会费减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育的女性非执业会员,请在“是否为女性当年生育非执业会员”处选“是”,并上传生育证明材料。生育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同等材料。其中,出生医学证明中的胎儿出生准确日期、姓名等个人隐私信息可做隐藏或加密处理,仅保留胎儿母亲姓名、胎儿出生年份等信息。提请成功后年检状态为待审核,市注协审核通过后,年检状态变更为“年检通过”。

咨询电话:

中注协技术支持(系统):010-88250337/0338

注会管理科(年检):022-23399407、23287885

考试培训科(继续教育):022-23288062、23249020

办公室(会费):022-23288500

附件:《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2024年8月20日

综上所述,天津2024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截至12月20日,请所有非执业会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检,逾期未检将可能面临资格失效等严重后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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