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讲解:第一章总论(2)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2-14 10:18:21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新教材、大纲等均已公布,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之了君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章节重点知识讲解【双科】。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讲解:第一章总论(2)的重点知识讲解。大家看完知识点后一定到题库做章节习题哦。同时,请跟上节奏学习,不要掉队哦~

推荐阅读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章节重点知识讲解【双科汇总】

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讲解:第一章总论(2)

一、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1.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

(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特殊方式

(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①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

③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①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②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的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其他的一般都是由国务院裁决。

a.法律之间矛盾或法律与授权制定的法规出现矛盾(关键词为法律)。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

二、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

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划分标准:(1)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调整的方法。

【注】划分不是绝对的,可以有不同的标准。

2.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

3.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劳动法与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提示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三、法律关系客体

1.物

(1)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2)人造物:建筑、机器等。

(3)一般等价物:货币及有价证券,例如支票、股票、债券等。

(4)没有固定形态的物和无体物:天然气、电力、权利等。

2.人身、人格: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3.智力成果: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注:书籍、图册、录像、录音是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不是智力成果)。

4.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

5.行为:包括积极行为(作为)和消极行为(不作为)。

四、法律事实

1.概念

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2.分类

(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①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或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等。

②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社会革命、战争、重大政策改变等。

(2)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分类

【注】民事领域中,在法律行为之外还存在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思表示无关,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中常见的事实行为有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经济法基础》章节重点知识讲解:第一章总论(2)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大家看完知识点后,一定要到题库做章节习题练手哦。当然,如果大家在备考过程中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备考保驾护航。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