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3)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之了君为大家整理一些初级会计双科预先学的学习重点,并将持续更新。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3),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阅读☞2025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双科全】,提前备考学习夯实基础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3)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一、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其他机构:应当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申请成为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注: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3)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注:以上条件需要同时具备】
3、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4、各方涉及的义务
二、会计岗位设置 1、设置要求 (1)按需设岗: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注:无多人多岗】; (2)内部牵制:出纳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建立轮岗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2、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财产物资核算;(4)工资核算;(5)成本费用核算;(6)财务成果核算;(7)资金核算;(8)往来结算; (9)总账报表;(10)管理会计等。 【注】仓库保管员、收银员、档案部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的职位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 三、会计工作交接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4、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四、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违法行为如下表所示:
大家看完知识点后,可以做题练练手哦,点击进入☞【初级会计题库】刷题,同时,大家可以做初级会计☞每日一练习题练手哦~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3)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在2024年初级会计备考过程中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