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一章总论(1)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9-04 15:03:53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学习,之了君为大家整理一些初级会计双科预先学的学习重点,并将持续更新。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年初级会计备考预习重点:《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1),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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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重点:第一章总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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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提醒】法体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如下表所示:

法的特征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有不同分类,如下表所示:

法的分类

三、法的渊源(形式)

我国法的主要渊源,如下表所示:

法的渊源(形式)

四、法的效力范围及效力冲突的解决

1、法的效力范围

(1)时间效力

①何时生效:规定具体时间、规定具体条件;

②何时失效:明示废止、默示废止;

③溯及效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2)空间效力

在哪些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3)对人的效力

适用于哪些人或适用主体的范围。

2、法的效力冲突解决原则

如下表所示:

法的效力冲突解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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