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之经营所得核算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之前之了君跟大家分享过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今天之了君还是跟大家分享个人所得税的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法之经营所得核算!这部分内容很重要,一定要仔细学习哦~
一、经营所得的界定
1、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出租车
3、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
1)只要符合下列情形,均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②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2)税目界定
二、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等准予扣除项目)×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3、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扣除项目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确定。
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通常应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5.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以上是之了君跟大家分享的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之经营所得核算的内容,这章节知识点比较重要,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咨询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