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中的法律责任形式有哪些
经济法基础中的法律责任形式有哪些?大家在复习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时候,虽然说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备考难度不是很高,但是也不可掉以轻心。还是有很多重要知识点值得大家关注的,下面,之了君给大家分享一下法律责任形式的相关内容。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即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种类 | 期限 | 数罪并罚 |
管制 | 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最高3年 |
拘役 |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最高1年 |
有期徒刑 |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 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
无期徒刑 | 剥夺终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 | |
死刑 | 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是罪大恶极可以缓期2年执行 |
【提示】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附加刑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提示】附加刑可以同主刑一起适用,还可以单独适用
【提示】附加刑+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提示】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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