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带练:重点知识合集(2)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5-08 14:15:28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掌握核心考点,高效备考学习,之了君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初级会计核心考点,今天为大家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合集(2)的核心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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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合集(2)



一、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直接法)=利润总额+调增项目-调减项目(间接法)

2、税前扣除标准

1️⃣与员工有关的:

①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全部扣除;

②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③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④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超过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⑤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⑥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准予扣除。

2️⃣公益性捐赠(先扣以前再扣当年,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② 2019.1.1-2025.12.3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 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3️⃣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结转扣除)

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

②2021.1.1-2025.12.3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可以扣除;

③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宣费,一律不得扣除(吸烟有害健康)

二、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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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经济法基础》重点知识点合集(2)的核心考点分享,大家学习的怎么样呢?有任何备考疑问,都可以来之了课堂学习和咨询,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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