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购买的商铺,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5-05 16:02:49
大家可能还不太清楚,事业单位有时候为了自身工作的发展,会在一定的情况下购买商铺。那么这个时候,正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会计人,就需要知道了解一个问题了。那就是,事业单位购买的商铺,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对此还不清楚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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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契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义,如果是用于办公需要的免征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赠与房产的契税也是要全额征收的。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但是自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低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即由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一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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