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带练:第六章&第八章 重点知识合集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4-20 10:36:17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掌握核心考点,高效备考学习,之了君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初级会计核心考点,今天为大家带来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第八章 重点知识合集,有课后习题,大家可以练练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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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第八章 重点知识合集



一、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1、房产税

1️⃣概念: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3️⃣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注】

①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收)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使用就征收)

2、契税

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2️⃣征税范围: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让与)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互换等)

③房屋买卖;④房屋赠与;⑤房屋互换;

⑥以其他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

【注】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行为包括: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

3、土地增值税

1️⃣概念:是对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即使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①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应给予的补偿;

②违约金是约定的,劳动者有过错,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赔钱给用人单位;

③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要赔的钱。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①工作年限:

A.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B.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C.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年限按0.5年计算)

②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A.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

B.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最低工资标准

C.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之课后习题

【单选题】2021年4月1日,吴某到甲公司担任高级技术人员,月工资15000元。7月1日,吴某得知甲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已知甲公司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当向吴某支付(     )元的经济补偿金。

A.5000

B.6000

C.7500

D.8000


【答案B

【解析

①吴某的月工资1500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的3倍,所以只能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2000元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

②吴某在甲公司工作仅3个月,不满6个月,所以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③甲公司应向吴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4000×3×0.5=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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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第八章 重点知识合集和课后习题的分享,大家学习的怎么样呢?有任何备考疑问,都可以来之了课堂学习和咨询,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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