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及法律行为怎么区分?有案例吗
很多初次接触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的考生,对于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及法律行为的相关概念,傻傻分不清楚。为了帮助大家学习,今天之了君就用案例来带大家学习区分“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及法律行为”一起往下看!
● 法律事实 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 法律事件(客观)
是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一种事实,跟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关。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1)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地震、洪水、台风、生老病死等,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
(2)相对事件(社会现象):战争、政策等,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
● 法律行为(主观)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无论行为是否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分类 | ||
分类标准 | 分类内容 | 典型行为 |
行为成立需几方意思表示 | 单方法律行为 | 如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
多方法律行为 | 如订立合同的行为、设立公司的协议等 | |
取得利益 有无对价 | 有偿法律行为 | 如买卖、租赁、承揽等 |
无偿法律行为 | 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 |
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 要式法律行为 | (1)如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票据行为是要式行为 |
非要式法律行为 | 如一般的买卖合同 | |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 主法律行为 | (1)对于订立借款合同及其相应的担保合同而言,订立借款合同是主法律行为,订立担保合同为从法律行为。 (2)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 |
从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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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之了君和大家分享的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及法律行为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增强大家对这三个概念的理解。法律事实是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内容,在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备考初级会计的同学们务必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