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多出的部分怎么办
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想要拓展自身规模,不可避免要吸引人才和招商,那么这个时候宣传做广告就是一个很快的途径了。其间自然而然也会产生宣传费和广告费,那么,在企业所得税中,宣传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多出的部分怎么办?之了君带大家学习!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
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例】某家具厂2021年销售收入3 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4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64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 000+200)×15%=480万元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额:480万元
纳税调整:+160万元
超出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因此,广告费超出扣除比例部分在账务上不需要再进行处理,只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对广告费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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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费和广告费扣除比例是多少以及多出的部分怎么办,这个部分知识点学习理解起来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可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有一些细节上面的问题。如果说大家遇到了困难,也可以随时到之了课堂来学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