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税率是多少?房产税计税依据有几种?分别是如何征收
房产税指对房屋征税情况,在房屋出租、买卖的时候容易产生。房产税也是备考初级会计时的重要知识点。那么,房产税税率是多少?房产税计税依据有几种?分别是如何征收?还不清楚的小伙伴,接下来之了君就为你解答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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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其中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下列情形适用4%的税率:
①个人将其住房出租,不区分用途;
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
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 专业化规模化性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①从价计征的房产院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是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 (内含房产折旧)的比例之后的剩余价值。
②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料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a.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不可随意移动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
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b.房产原值“加新减旧”的情形(易损坏、需要经营更换的零配件除外)。
加新: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减旧: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其他用途的房产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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