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规定需要财会人掌握
初级会计考试总共2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就是其中之一。有些小伙伴在学习《经济法基础》里面的知识点时,容易出现记不住、记混淆的情况。就比如,有的考生对于税务师行政复议的内容掌握还不够,特来咨询之了君。那么,税务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规定需要财会人掌握?下面,大家可以随之了君一起来看看。
推荐阅读:
税务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规定需要财会人掌握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征税行为
(1)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行政行为;
(2)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3)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主要包括不依法开具、出具完税凭证,不依法予以行政赔偿,不依法予以行政奖励。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规定需要财会人掌握?看了上述的分享信息,大家应该有所认识了。报名了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如果在学习《经济法基础》方面知识的时候,对于其中的内容不太理解,可以随时来之了课堂在线咨询专业的老师,老师们会及时帮助大家解答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