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纳主体有哪些?税收征纳主体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许多小伙伴在学习《经济法基础》的时候,会学到税收征管的相关知识点。要是你对这方面的知识点比较感兴趣,今天就来随之了君一起了解相关的内容。比如:税收征纳主体有哪些?税收征纳主体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下面,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征纳管理主体有国务院税务师主管部门、各地税务局、税务师机关(稽查局)。
税收征收管理相对人指的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权利
(1)知情权;(2)要求保密权;(3)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4)申请退还多缴机永伙(5)申请延期申报权;(6)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7)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8)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9)委托税务师代理权;(10)陈述权、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12)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3)税收法律救济权;(14)税收监督权。
2、义务
(1)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及时核定应纳税种、税目;
(2)依法设置账薄、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5)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6)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
(7)接受税务检查;
(8)代扣,代收税款;
(9)及时提供信息(如纳税人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征税机关说明);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如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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