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人是谁?买方还是买方?消费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3-15 17:34:34
如果在工作或学习会计知识的时候,遇到了消费税的内容,但无法理解,那对日常工作或考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有些人对于消费税的纳税人是买方还是卖方不太了解,那么,消费税纳税人是谁?买方还是买方?消费税征税范围有哪些?之了君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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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要是卖方。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不同的消费物品实施的消费税税率可能不同,要结合实际消费物品确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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