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有哪些?伪造会计资料会构成犯罪吗
在大家日常进行财务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伪造会计资料这样的事情。可能很多会计人对于其中的信息还不是很了解,那么,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有哪些?伪造会计资料会构成犯罪吗?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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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
1、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会计凭证的行为。
主要表现有:
①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
②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如制作假发货票、假收据、假工资表等假的原始凭证;
③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帐凭证,如根据假发票凭空编制记帐凭证的行为等;
2、伪造会计账簿,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不按要求记账,或者对内和对外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手段,制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除了伪造会计资料,还有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伪造会计凭证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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