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耕地占用税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仅剩最后一个月了!我不允许现在还有人基础知识不牢固!话不多说,今天也和之了君一起回顾202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的知识点:耕地占用税,赶快学起来!
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1.一般规定(保护耕地)
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
2.特殊规定(为了农业)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上述农用地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定额税率
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地以稀为贵)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一次性缴纳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只要用了就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
注: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征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
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 2 元的税额征收。
注: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后,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补缴。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2022年初级会计备考干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耕地占用税的相关知识点,学完记得去练几道题回顾一下,看看你是否真的掌握了这一知识点。2022年初级会计备考时间不多了,之了君强烈建议你加入之了课堂复习备考,名师带你高效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