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2)
上期,之了君给大家分享了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的相关内容,为了帮助大家连贯复习,之了君马不停蹄地整理了增值税法律制度(2)的相关知识点,这就来分享给大家。本章节的内容较为琐碎,同学们要反复理解、多多记忆哦~
基本税率13%
① 销售或进口有形动产(适用 9%税率的货物除外)
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低税率9%
① 基本温饱(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 生活资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
③ 精神需求(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 农业生产(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⑤ 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低税率6%
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0
①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部分境外服务和无形资产(--出口服务)
►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征收增值税,按照适用税率,特殊情况的征收率为3%。
►销售旧货:3%征收率,减按2%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3%)×2%
2020.05.01-2023.12.31,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含税价格÷(1+0.5%)×0.5%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适用3%,减按2%(一般纳税人购入时进项税抵扣过的:适用税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
►普通企业(不含个人)转让、出租取得的不动产:5%(一般纳税人购入时的进项税未抵扣过的:5%;购入时的进项税抵扣过的:适用税率)
►房地产企业转让、出租自行开发的不动产:5%【一般纳税人属于老项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5%;属于新项目(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适用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除啤酒、黄酒外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购进农产品
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照上面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票载的买价x9%
③ 运输服务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1+9%)x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1+3%)x3%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① 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②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服务
③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④ 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直接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
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发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应当将进项税额直接转出或按比例计算转出(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用转出)
进项税额转入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转增进项税额:
转增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净值/(1 +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
抵扣期限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留抵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学习干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2)的相关内容。距离2022年初级会计正式开考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考生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冲刺备考。不要给因为现阶段知识点掌握不牢靠就放弃,抓住最后的关键1个月,立下5月稳过fl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