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本周知识点来了!今天之了君来给大家分享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的相关知识点,帮助大家复习巩固。建议对这部分知识还没掌握的同学,将此篇文章收藏下来,多巩固几遍!
1.纳税人的分类:
分类依据:①经营规模 ②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①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②一般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实行登记制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① 选择按“小人”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的其他个人
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从“小人”转为“一般”;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转为“小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①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②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1.销售货物:销售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13%)
2.销售劳务: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注:不包括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
3.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9%)
①陆路 ②水路 ③航空 ④管道
注:
程租、期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光租、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13%)
▶邮政服务(9%)
①邮政普遍服务 ②邮政特殊服务 ③其他
▶电信服务(6%)
①基础电信服务(9%)②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9%)
①工程 ②安装 ③修缮 ④装饰 ⑤其他
▶金融服务(6%)
①贷款(融资性售后回租)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③保险 ④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6%)
①研发与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 ③文化创意服务 ④物流辅助服务
⑤租赁服务 ⑥鉴证咨询服务 ⑦广播影视服务 ⑧商务辅助服务
▶生活服务(6%)
①文化体育 ②教育医疗 ③旅游娱乐 ④餐饮住宿 ⑤居民日常服务
(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体+教育+旅游+吃住+日常)
▶销售无形资产(6%)
注:销售土地使用权(9%)
4.销售不动产(13%)
5.进口货物:必须确定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6.视同销售的
▶委托代销货物
▶销售代销货物
▶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①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②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③投资 ④分配 ⑤无偿赠送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①投资 ②分配 ③无偿赠送
▶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7.混合销售:一项销售 货物+服务
▶生产、批发或零售货物的,按照销售货物纳税
▶其他的,按照销售服务纳税
8.兼营:多项销售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从高适用税率
9.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不征税的
▶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10.不属于在境内销售的:境外向境内销售完全在境外的 不征税的
▶发生的服务
▶使用的无形资产
▶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11.其他不征税的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整理的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的相关内容,请对相关知识点掌握还不牢固的考生,记得反复巩固,多次复习哦!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近在眼前,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复习冲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