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征求意见稿,赶紧来看
大家都知道,会计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但继续教育到底学什么呢?专业科目到底有哪些呢?下面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是详细内容: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刘正阳 陈发佳
联系电话:010-68553026,68553024
电子邮箱:renyuanchu@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附件: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25日
由上可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以上就是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函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详细阅读,有疑问的,也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