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9-05 14:18:39

山东临沂市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了吗?继续教育怎么学习?学习截止什么时候?可以补学吗?如果你不清楚这些,可以随之了君一起去看看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是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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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山东临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学习要求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我市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http://upce.upc.edu.cn/)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当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完成注册后学习,已注册的可直接进行学习。

2.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线下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项目开班前10个工作日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1),报主管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学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存档。未备案的培训项目不予认定学时。

3.学时折算。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专业科目

1.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等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学时(学分)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2.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块选择相关或相近的课程,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考试。学习费用按照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3.线下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线下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4.学时折算。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2)。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2-86980631。

四、学时管理

2024年我市继续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线上审核登记。

(一)登录注册

已注册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登录;尚未注册的单位须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rsj.linyi.gov.cn/info/1026/26518.htm)要求完成注册后,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已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注册学习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二)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进行登记。自由职业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有效学时(学习并考试合格)已实现与“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验证和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确保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主管部门审查。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所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档案托管在市级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审查。县区用人单位的学时审查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4.人社部门审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验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三)学时使用

经“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审核认定的学时将按年度以数据表单形式计入个人“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自行打印全省统一制式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的,在流出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市后,应及时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传流出地出具的学习凭证,办理学时登记手续。

在使用“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31-68962778。

五、其他事项

(一)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面向有意或正在从事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人员,依托纳入人社部目录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根据省厅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市将分领域分批次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各县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辖区内数字技术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大政策宣传,跟进服务指导,摸清人才培育需求底数。鼓励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围绕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提报定制化、订单式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需求,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做好优质在线公需课申报。本年度省厅将继续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开展全省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评估的加分指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提前谋划、积极申报。入选的优质在线公需课,可视同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或代表性论文,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并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具体安排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另行通知。

(三)加强自主评聘单位学时管理。我市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要求,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进行学时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发放。

(四)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基地、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的服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备案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折算标准如下:

一、培训进修类

(一)各类脱产、半脱产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出国学习、远程教育及其他相关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培训结业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记载的实际学时登记,不超过8学时/天。超过8学时/天的,统一按照8学时/天计算。

(二)《培训结业证书》上没有记载学时数量或者仅记载学分等信息的,按照培训进修的层次计算学时,具体方法是:国家级及以上的计8学时/天,省级的计7学时/天,市级的计6学时/天,县区级的计5学时/天。

(三)相关培训进修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的,凭主办单位的正式通知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按照第(二)项的方法计算学时;既无《培训结业证书》,又无佐证材料的,不计学时。

二、自学类

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等,按如下方法计算学时: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的,在完成当年度规定的研修科目后,计40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建立学习档案,用人单位未建立学习档案的不予登记学时。

三、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类

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等工作取得成果或有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依据当年度成果鉴定证书或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折算学时。具体的认定办法如下:

(一)科研成果

1.确定成果级别。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确定为同级成果,按照授予单位的级别确定成果级别;获部门成果奖的,部门实际级别为成果级别;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按照省级成果计算学时。

2.按成果等级和获奖人员位次分别计算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1)国家级成果计算标准。获国家级成果一等奖(含不分

等级奖励)的首位获奖人员计10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9学时;获国家级成果二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9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8学时;获国家级成果三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8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7学时;获国家级成果四等奖(含四等奖)以下的所有获奖人员均计5学时。

(2)省部级成果计算标准。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含不分等级奖励)的首位获奖人员计9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8学时;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8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7学时;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7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6学时;获省部级成果四等奖(含四等奖)以下的所有获奖人员均计3学时。

(3)市级成果计算标准。获市级成果一等奖(含不分等级奖励)的首位获奖人员计8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7学时;获市级成果二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7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6学时;获市级成果三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6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5学时;获市级成果四等奖(含四等奖)以下的所有获奖人员均计2学时。

(4)县区级成果计算标准。获县区级成果一等奖(含不分等级奖励)的首位获奖人员计7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6学时;获县区级成果二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6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5学时;获县区级成果三等奖的首位获奖人员计5学时,其他获奖人员计4学时;获县区级成果四等奖(含四等奖)以下的所有获奖人员均计1学时。

(二)论文著作

1.论文按照论文的级别和作者的位次计算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1)确定论文级别:各级主管部门为主办单位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为同级别刊物;部门所属单位或组织主办并公开发行的刊物,部门所属单位或组织的级别为刊物级别;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刊物,以规格高的确定刊物级别。大学学报中本科院校为省级,专科院校为市级。正式发表或入选的音乐、美术、摄影、书法等艺术作品,按论文对待,刊载的刊物级别为该作品的级别。

(2)按成果等级和作者位次分别计算学时。计算方法如下:国家级及以上的首位作者计10学时,其他作者计7学时;省级的首位作者计7学时,其他作者计4学时;市级的首位作者计5学时,其他作者计2学时。

(3)一稿多投发表的论文不重复计算学时,在无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算学时。

2.著作、译著按照作者承担的工作量计算学时。计算方法如下:主编计10学时,副主编计8学时,参编人员、美工、校对等人员计5学时。无正规书号的著作、译著不计算学时。

3.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有多项(篇、本)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的,折算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

四、其他

(一)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职称评审、人事考试阅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重大人才项目评审等活动的受邀专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每天不超过8学时,往返和休息时间除外。

(二)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专业科目6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三)通过全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业公认的国际注册类考试,以考试通过的资格证书为依据,认定16学时。

(四)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本人所在单位批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按实际在岗时间折算并认定学时:因公派,年度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因受伤、患重病,年度内请病假超过

6个月的;女职工休产假的;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临沂202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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