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相关规定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6-04 15:26:53

青海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已经开始,大家知道怎么参加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吗?折算标准是什么?关于这些,之了君带大家一起七看看青海人社局发布的《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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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相关规定

年度

类型

相关规定

2019年

各类活动

参加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近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在职学历教育等活动,按实际天数或学时认定,每天按照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学历教育可折算当年60学时的专业课。

2020年

网络课程类

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网上专业课程学习培训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络课程时长(学时)认定学时。

培训进修类

参加国家部委,省、州市、县(区)行业部门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主办的本专业领域业务培训进修类等活动,学时按主办、承办单位文件中明确的学时认定。实际学时不明确的,每天按照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参加国(境)外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或学时认定(每天按照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

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课程培训的,学时按继续教育基地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培训学时确定。

自学类

取得高一级学历、第二学历或学位证书当年,一次性折算专业科目的全部学时(以毕业、学位证书为准)。

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以人社部公布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为准),取得合格证书当年,折算专业科目全部学时(以合格证书为准)。

技术带教帮扶类

从2020年起,作为带教老师或帮扶导师,赴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开展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根据单位文件、邀请函、培训通知和实际天数按每天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全年开展技术带教帮扶活动,认定学时不超过30学时。

2020年

创新成果类

重大

课题

任现职期间,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90学时,其他参与成员每年认定为60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

任现职期间,参加省部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60学时,其他参与成员认定为30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

任现职期间,参加市州、厅(局)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45学时,其他参与成员认定为25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

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折算为任职期间全部专业课程学时(以获奖证书为准)。

专利

任现职期间,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按照专利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60学时,4-6名认定5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40学时。每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按照专利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50学时,4-6名认定4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30学时。(以专利证书为准)。

标准

任现职期间,制定1项国家标准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为90学时,4-6名认定为8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为60学时。制定行业标准1项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80学时,4-6名认定7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50学时。制定1项省级标准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60学时,4-6名认定5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40学时。

专题调研

报告

任现职期间,本人主持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1篇认定60学时;被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认定30学时(提供批示材料及调研报告)。

其他

根据《关于引导激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1号),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和专业课全部学时。

2022年

学术论文

任现职期间,当年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正规发行刊号的期刊上发表(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查询中公布的期刊为认定依据)所从事专业或与工作相关专业学术论文(独著),每篇折算10学时;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人每篇折算为5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20学时。SCI、SSCI、EI、CSSCI论文参照执行。

学术著作

任现职期间,当年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每部著作折算30学时;合著出版的,第一作者每部著作折算20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每部著作折算10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40学时。

专题授课

任现职期间,担任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有关课程(讲座)授课(报告)人,按当年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6倍计算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30学时。

考试命题

任现职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的,当年最多折算为30学时。

技能大赛

任现职期间,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以上奖项的,折算为任职期间全部专业课学时。参加全国单一行业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青海省职业技能大赛、青海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人员,当年折算90学时;获得优胜奖的人员,当年折算60学时。参加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当年折算60学时;获得优胜奖的,当年折算40学时。参加市州、省级单一行业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或职业能力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当年折算30学时(以获奖证书为准)。

2023年

技能大赛

为我省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时,对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

驻村专业技术人员

对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满1年(实年)以上的,可视同参加并完成任现职期间任意一年继续教育学时。

2024年

高技能人才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的学时,按实际学时折算为继续教育专业课目学时。

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含高级工)层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证书当年,折算当年专业科目全部学时(证书获取日期以当年在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为主)。

高技能人才刊发与从事专业工作内容相同相近的论文、论著及各类创新成果等,计入专业科目学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折算政策计算学时。

高技能人才担任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纳入人社部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人社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纳入省级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市州级人社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裁判的,执裁期间每天按7个学时折算专业科目学时,每年最多折算30个学时(以赛事和大赛组委会文件、聘书等为准)。

编写省级技能大赛(含人社部门备案的行业大赛)技术文件的编写专家,当年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以人社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或聘书为准)。

2024年

自学类

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取得的高一级学历、第二学历或学位,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次性折算专业课目的全部学时(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国情研修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选派参加国家或我省组织的国情研修班,可按文件中明确的研修时间(一天按7个学时)或培训证书记载的学时折算当年公需科目学时(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青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相关规定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请注意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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