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能补学多久?要求一样吗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能转结。有湖南小伙伴没有及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因此想知道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能补学多久?补学要求一样吗?在哪里补学?如果你也不清楚,请跟随之了君往下看。
湖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吗?能补学多久?要求一样吗?
可以补学。有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明确显示:接湖南省财政厅通知,2005-2016年度补学已经停止缴费。请已缴费,未完成补学的,抓紧时间完成学习!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已于2023年9月1日开通。即日起,湖南补学2017-2019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费用统一调整为45元/60学分。 2020-2023年按照0.75元/学分,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课学分需求进行报名。每个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报名流程:
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220.168.30.69:6015/web/#/login) -- 继续教育 --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选择年度和网校”报名、缴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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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中也有关于“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的回复:
答:可以补学,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选择要补学的年度,选择网校,缴费后即可学习。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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