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报说明,附各地联系方式
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有多种,不同形式学习方式继续教育申报就不一样,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报说明,含个人申报、单位申报、面授机构申报以及网校机构申报四种,并附宁夏各地会计管理部门联系方式,一起来看看吧。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报说明,附各地联系方式
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报说明主要含:个人申报、单位申报、面授机构申报、网校机构申报4种,以下是详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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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事项及材料:
只有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才能够申报继续教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通过或单科通过的,由财政厅统一导入。
1.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考试,或者通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需提供考试成绩合格的资料或成绩单复印件;
2.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完成培训的资料;
3.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需提供会议相关文件;
4.获得会计知识大赛或者在论文评选中获得奖项,需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
5.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且课题结项的,或者在全国性行业会计学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需提供获奖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会计类书籍,需提供论文发表刊物原件的封皮、目录(封皮或目录页应包含刊号(CN)信息),或者专著原件的封皮、编者页复印件;
申请学分登记的个人,按要求填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表》;
7.公需科目的内容,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内容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nxzj.chinahrt.com)进行学习,并打印学习证书。
个人申报事项学分计算: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4.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认可的网络培训或参加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税务、审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5.独立承担研究部门、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7.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公需科目的内容,请按照证书记载的学分进行填写。
二、单位申报
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申报。只有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单位才能够申报继续教育。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或会计类专业会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为培训人员申报继续教育情况。
1.用人单位需在培训通知中明确培训学时及学分折算认定标准,并于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课时、学分折算、人员考勤以及《用人单位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2.各部门、单位举办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于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会议通知(或会议计划)、考勤及《会计类会议情况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3.参加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由行业协会于培训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培训资料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三、面授机构申报
即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申报。会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需要通过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审核后(资质要求请咨询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登录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方能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培训申报。由会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填写《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培训情况汇总表》,于每季末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四、网校机构申报
即继续教育网校申报。参加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网络培训的,由网络培训机构填写《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培训情况汇总表》,于每季末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学分登记。
五、宁夏各地会计管理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由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管理,以下是宁夏合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技术支持 | 0951-6822222 | |
银川市财政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万寿路东侧银川市民大厅C3厅 | 0951-5555546 |
兴庆区财政局 | 兴庆区财政局 | 0951-6713901 |
金凤区财政局 | 金凤区财政局 | 0951-3050450 |
西夏区财政局 | 西夏区财政局 | 0951-8575562 |
贺兰县财政局 | 贺兰县光明西路财税大楼四楼405室 | 0951-8071322 |
永宁县财政局 | 永宁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1-8011485 |
灵武市财政局 | 灵武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 0951-4029950 |
石嘴山市财政局 | 石嘴山市行政新区市财政局B2-206 | 0952-2218435 0952-2218425 |
大武口区财政局 | 大武口区财政局 | 0952-2036710 |
平罗县财政局 | 平罗县财政局综合监督科 | 0952-6095428 |
惠农区财政局 | 惠农区财政局(区政府斜对面) | 0952-3012342 |
吴忠市财政局 | 吴忠市财政局五楼监督检查与会计科503室(体育馆北侧盛元东街76号) | 0953-2138249 0953-2037321 |
青铜峡市财政局 | 青铜峡市财政局会计监察股 | 0953-3051344 |
盐池县财政局 | 盐池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3-6012952 |
同心县财政局 | 同心县财政局会计股 | 13895577993 |
红寺堡区财政局 | 红寺堡区财政局会计股 | 0953-5098036 |
固原市财政局 | 固原市行政中心市财政局210室 | 0954-2088165 |
原州区财政局 |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 0954-2031629 |
西吉县财政局 | 西吉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4-3018073 |
隆德县财政局 | 隆德县财政局综合股 | 0954-6016492 |
泾源县财政局 | 泾源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4-5011993 |
彭阳县财政局 | 彭阳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 0954-7013772 |
中卫市财政局 |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 0955-7067882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0955-7674870 |
中宁县财政局 | 中宁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5-5028063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县财政局会计股 | 0955-4016926 |
宁东财政局 | 宁东财政局 | 0951-5918342 |
人社厅 | 人社厅 | 4006-520-666 |
以上就是关于宁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报说明,附各地联系方式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请大家及时完成继续继续教育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