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之了课堂
2023-09-25 16:01:39

广西会计人员怎么进行继续教育?在哪里参加信息采集?省外怎么调转?广西官方咨询电话是多少?如果你也不清楚以上信息,那么随之了课堂官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包含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省外调转、会计考试等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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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基本常见问题

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常见问题

省外调转常见问题

全区区直、各市县会计管理机构电话

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1.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复:网络继续教育和面授继续教育两种形式。

3.如何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报名?

答复: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

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 按钮再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报名;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且无需更改个人信息的,可直接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报名;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再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报名。

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后,点击“学习报名”后,点击“订单缴费”缴费成功后,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即可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系统已设置了提示语,以便会计人员操作。

4.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应该如何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选择办理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或者面授继续教育登记。第一次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人员,应输入个人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完成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后,选择办理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或者面授继续教育登记业务。

已完成信息采集或已完成过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用已有账号进行登录,参加其他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具体操作流程: 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会计人员登录”后,点击 “信息采集”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且无需更改个人信息的,可直接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报名;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点击“保存信息”后,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后,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后,点击“学习报名”后,点击“订单缴费”缴费成功后,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即可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5. 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去哪里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例如: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行政区划为南宁市市辖区,会计人员应到南宁市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

区直和各市、县(市、区)办公联系电话请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广西各地会计人员服务机构联系方式”查阅。

6.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的方式有哪些?

答复:1.现场办理,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会计人员直接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2.选择邮寄方式,联系邮政速递(联系方式:0771-2211185)上门取件,将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寄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7.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如何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首先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考试通过后需要对网校进行评价。然后携带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直接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办理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确认手续(也可通过邮寄办理)。

8.会计人员完成面授继续教育学习,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携带一份《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学历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到会计人员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所在地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确认手续。也可通过邮寄办理。

9.会计人员已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通过考试,请问在哪里对网校进行评价?

答复:会计人员请访问: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会计人员登录”,登录后在“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模块点击“对网校评价”即可对网校进行评价。

10.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抵免,如何填写《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

答复: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面授继续教育”后,点击“填写申请表”,选择需要抵免的继续教育年度以及选择“继续教育完成细项”(如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完成细项:选择“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11.选择面授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是否需要填写信息采集表?

答复:需要填写。首先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保存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

如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且不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12.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的资料已寄会计服务大厅,如何知道工作人员是否收到并办理完成?

答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邮寄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的资料,均由中国邮政出具寄方存根,寄方存根上二维码可查询是否收到,会计服务大厅审核完成后,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可查询到会计人员所提交的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资料是否已经确认收到并完成学分登记确认。

13.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学分抵免方式?

答复:(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4.哪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可以抵免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15.哪些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对应抵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三)……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16.参加哪些会计类专业会议可以抵免继续教育学分?

答复: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17.会计人员如何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继续教育学习登记?

答复:会计人员如果确实不便到现场办理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或领取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选择邮寄方式办理(中国邮政电话:0771-2211185):会计人员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的流程:为确保资料完整,提交资料(具体请查看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第6-8点)联系邮政速递上门取件,寄到所在地(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18.在校大学生是否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答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上予以发布。通知明确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一)在校大学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校大学生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可毕业后凭毕业证进行继续教育抵免。

(二)在校大学生没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19.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是否需要到财政部门办理盖章登记?

答复: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一年一次盖章登记。但若个人因其他原因,无法到财政部门现场盖章登记的,可通过邮寄(邮政速递:0771-2211185)的方式办理。

20.会计人员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银行显示已扣款,但是系统显示未缴费,应该如何处理?

答复:属于网络系统问题,会计人员可联系易宝支付平台客服电话:95070,由其直接在线解决。

21.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是否可以补学?

答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按照年度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目前系统支持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充学习。

22.会计人员已经报名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缴费,因特殊原因不想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想要退款,是否可以退款?

答复:网络继续教育已选择网校并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广西财政厅在会计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已在《继续教育报名须知》第五点明确“请注意:选择网校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如来信人已缴费,但尚未登录会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可以点击“报名信息修改”,进行继续教育年度修改,修改选择其他需要学习的继续教育年度后,再进行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23. 会计人员已经报名网络继续教育,但继续教育年度选择错误,是否可以进行更改继续教育年度?

答复:如会计人员已报名网络继续教育,但还未登录学习的,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报名信息修改”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年度更改。

如会计人员已报名网络继续教育,也已登录学习的,不可以更改网络继续教育年度。

2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公需科目如何进行学习。

答复:公需科目的有关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和解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相关事宜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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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广西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的分享,可供阅读。如果你对于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省外调转、会计考试等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会计管理机构电话进行咨询和确认。更多财会资讯和干货,尽在之了课堂官网(www.zlket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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