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即将开通!赶紧开启学习模式
南京的财会人请注意!南京财政局已经公布了《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值得各位小伙伴关注的是:2023年南京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即将开通,大家要赶紧开启学习模式。以下是有关的规定,还不了解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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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培训机构共三家,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参加学习。
(二)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czj.nanjing.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学习,学满学分、考核合格后,由网校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学员可在网校打印合格证书,不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三)会计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四)符合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见附件)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
(五)以前年度(2019年--2022年),因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方式与2023年继续教育相同。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详见合作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课程列表)。
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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