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初级、中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推迟到8月29日开始举行,中级会计考试也有一定程度的调整,那么浙江省2020年的会计考试有哪些调整呢?下面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浙江省会计之家发布的浙江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等注意事项 ,以下是具体信息:
浙江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就要开始,以下事项请仔细阅读、一并收好。
一、准考证打印
1.初级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0日-9月11日;中级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7日-9月7日;高级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7日-9月7日。
2.打印网址: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
3.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剪裁,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防疫须知》、《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承诺书》以及《考生须知》。
二、考试时间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三)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考生防疫须知
考生防疫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考试(允许二次体温测量)。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7天至当地定点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为37.3℃以下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7天至当地定点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呈阴性),提供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及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为37.3℃以下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防疫人员隔离安排。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六)考生必须按考点工作人员、防疫人员的要求提供规定的核查材料,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考试。
个人准备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如实申报填写考前14天健康承诺书,并由本人手写正楷签字。考生在进入考点(场)时,根据当地考点的实际要求上交相关材料。
(二)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四)在考点入口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排队入场,提前戴好口罩,做好“健康码”检查、测温准备。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其他要求
(一)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或直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库,并追究考生相关法律责任。
(二)考生须按考点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
(三)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必须服从现场防疫人员安排,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四)考生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能进入考点。
一、承诺书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申报本人考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准考证打印网站下载打印《承诺书》,需本人手写正楷签名并填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在进入考点(场)时,按照考点的要求,将该承诺书上交监考老师,参加会计中级资格并报考多门科次的考生,需准备多份承诺书。
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或直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库,并追究考生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承诺书
2.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生须知
初级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中级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高级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
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纸质参考资料,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4.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5.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6.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7.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8.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9.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10.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1.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2.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3.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由上可知,浙江省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0日-9月11日,之了课堂提醒各位考生注意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剪裁,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